公告114學年度第2學期畢業生領取學位證書注意事項。

公告日期: 2026-05-13

淡江大學教務處公告

中華民國115513

教儒字第1150000295

    旨:公告114學年度第2學期畢業生領取學位證書注意事項。

公告事項:

一、時間、地點:

  () 畢業考後成績及格可畢業者,

        115622日(一)8:30-12:0013:00-17:00至教務處註冊課務發展中心 

          學籍業務(行政大樓A212)領取

() 修習非大四畢業班課程,俟成績及格可畢業者,

        115721日(二)8:30-11:3013:00-15:30

研究所:教務處註冊課務發展中心(行政大樓A212)

大學部:學生活動中心

1線:資工系(全英語學士班)、航太系、電機系、水環系

2線:日文系、英文系(全英語學士班) 、歐語系法文組、德文組、西文組、俄文組

3線:資圖系、中文系、歷史系、資傳系、大傳系、觀光系、外交系、政經系

4線:會計系、資管系、經濟系、教設系、教科系 

5線:建築系、機械系、國企系、公行系、統計系

6線:尖端材料學程、化學系、數學系、物理系、AI

7線:企管系、管科系、風保系、運管系

8線:土木系、化材系、財金系(全英語學士班)

()參加暑修俟成績及格可畢業者,暑修上期於819()、暑修下期於923()

   教務處註冊課務發展中心學籍業務(行政大樓A212)具領。

()逾前述領證時間後,請於本校上班時間至淡水校園教務處註冊課務發展中心學籍業務(行政大A212)領取。

()本校79日、713日至16日全休;78月上班時間為週一至週四(8:00-12:0013:00-17:00)

二、領取學位證書時應完成離校手續,畢業生可至「畢業生離校手續查詢平台」查詢是否完成離校手續,查詢結果為「尚未完成」者,需列印畢業生離校程序單,並至相關單位完成離校手續並蓋章(查詢結果為已完成者不需列印),開放查詢日期:115511日起至1151031日止,網址:http://sinfo.ais.tku.edu.tw/tkuGrd/ (連結路徑:淡江大學首頁→學生→教務資訊→學籍→畢業生離校手續查詢平台);離校手續請詳附件1「淡江大學畢業生離校手續」。

三、應攜帶證件及資料:

  ()學生證(照片清晰可辨視、查驗後歸還學生)、私章、畢業生離校程序單(尚未完成離校手續者)

  ()研究生需另繳交經圖書館核驗之論文正本1冊,及論文比對報告1份。

四、委託他人代領者,代領人需攜帶身分證件及畢業生本人之學生證、私章、委託書;學生證遺失者,請攜帶身分證正本及私章領取。

五、本校於111學年度加入「全國大專院校數位證書建置計畫」,註冊課務發展中心將於畢業生完成離校手續並領取紙本學位證書後,隔日起10個工作日內寄發數位學位證書至畢業生之校級信箱。

六、畢業生可自行將數位學位證書上傳至教育部驗證網站(https://dcert.moe.gov.tw/upload )進行驗證。數位學位證書相關問題及說明請詳附件2「淡江大學數位學位證書領取及使用說明」。

七、114學年度第2學期畢業生領取學位證書注意事項英文版公告:(https://reurl.cc/bdyjYX )

教務長 蔡宗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