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3學年度第2學期畢業生領取學位證書注意事項。

公告日期: 2025-05-13

淡江大學教務處公告

中華民國114513

教儒字第1140000309

    旨:公告113學年度第2學期畢業生領取學位證書注意事項。

公告事項:

一、時間、地點:

  () 畢業考後成績及格可畢業者,

        114616日(一)8:30-12:0013:00-17:00至教務處註冊課務發展中心 

          學籍業務(行政大樓A212)領取

() 修習非大四畢業班課程,俟成績及格可畢業者,

        11478日(二)8:30-11:3013:00-15:30

研究所:教務處註冊課務發展中心(行政大樓A212)

大學部:學生活動中心

1線:水環系、航太系、電機系、財金系(英語班)、全財管學程

2線:英文系(全英語學士班) 、法文系、日文系、俄文系

3線:中文系、歷史系、資圖系、大傳系、資傳系、觀光系、政經系

4線:經濟系、會計系、資管系、運管系、教設系

5線:土木系、國企系、統計系、公行系、AI

6線:機械系、化材系、尖端材料學程、數學系、物理系、化學系

7線:風保系、產經系、企管系、管科系、教科系

8線:建築系、資工系(全英語學士班)、西語系、德文系、外交系

()參加暑修俟成績及格可畢業者,暑修上期於812()、暑修下期於918()

   教務處註冊課務發展中心學籍業務(行政大樓A212)具領。

()逾前述領證時間後,請於本校上班時間至淡水校園教務處註冊課務發展中心學籍業務(行政大

   A212)領取。

()本校710日、714日至17日全休;78月上班時間為週一至週四(8:00-12:0013:00-17:00)

二、領取學位證書時應完成離校手續,畢業生可至「畢業生離校手續查詢平台」查詢是否完成離校手續,查詢結果為「尚未完成」者,需列印畢業生離校程序單,並至相關單位完成離校手續並蓋章(查詢結果為已完成者不需列印),開放查詢日期:11462日起至1141031日止,網址:http://sinfo.ais.tku.edu.tw/tkuGrd/ (連結路徑:淡江大學首頁→學生→教務資訊→學籍→畢業生離校手續查詢平台);離校手續請詳附件1「淡江大學畢業生離校手續」。

三、應攜帶證件及資料:

  ()學生證(照片清晰可辨視、查驗後歸還學生)、私章、畢業生離校程序單(尚未完成離校手續者)

  ()研究生需另繳交經圖書館核驗之論文正本1冊,及論文比對報告1份。

四、委託他人代領者,代領人需攜帶身分證件及畢業生本人之學生證、私章、委託書;學生證遺失者,請攜帶身分證正本及私章領取。

五、本校於111學年度加入「全國大專院校數位證書建置計畫」,註冊課務發展中心將於畢業生完成離校手續並領取紙本學位證書後,隔日起10個工作日內寄發數位學位證書至畢業生之校級信箱。

六、畢業生可自行將數位學位證書上傳至教育部驗證網站(https://dcert.moe.gov.tw/upload )進行驗證。數位學位證書相關問題及說明請詳附件2「淡江大學數位學位證書領取及使用說明」。

 

教務長 蔡宗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