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一、依「淡江大學研究生學位考試辦法」第5條、第13條規定辦理。
(一)研究生於提報學位考試前:
1、應完成論文原創性比對系統線上偵測,比對報告之「篩選條件」可勾選排除引述及參考書目,比對結果之相似度指數不得超過百分之二十五。但各學系、所、學位學程得依其領域,在合乎全校標準下,自訂更嚴格之比對標準。
2、申請學位考試時,需提交經指導教授簽名確認之論文原創性比對系統報告給所屬單位審核,審核通過之比對報告由學生所屬單位留存備查。
(二)學位考試委員於提交研究生學位考試成績通知單時需檢核並確認:
1、學位論文符合所屬系、所、學位學程專業領域之聲明,以確保學位論文品質。
2、學位論文原創性比對系統線上偵測報告之相似度指數未超過百分之二十五。
(三)研究生繳交紙本論文時:
1、列印最終論文原創性比對系統線上偵測報告其中2頁:論文封面與相似度指數百分比頁面,學生與指導教授均須於相似度指數百分比頁面簽章(請參考附件),再連同紙本論文繳交至本處註冊組。
2、將上述之簽名頁面掃描後加入論文原創性比對系統線上偵測報告中,再將電子檔繳交給所屬單位。
二、「淡江大學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表」及「淡江大學研究生學位考試成績通知單」修訂表格已置於本處註冊組網頁下載專區之表格下載(成績業務相關),請自行上網下載,並請確實使用最新版本。
三、業務承辦人:註冊組成績業務,分機2309、2360~2363、2528、2734(業務承辦人員一覽表,網址https://atgx.acad.tku.edu.tw/get_page?t=rtdoc&rtdoc_id=ATGX002&lang=tw)。
教務長 蔡 宗 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