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考試週/第18週

Q1113學年度行事曆維持17+1週,第18週自主學習週上課方式?

A

一、第18週為自主學習週,原則上不上實體課程,得安排教學活動或期末評量等,但須於教學計畫表上清楚說明,惟不得放假

二、教學計畫表管理系統,已預設之期中考/期中評量週(第9週)及期末考/期末評量週(第17週),老師得自行調整週次。

Q2:113學年度期中、期末考(含畢業考)注意事項?

A

一、112學年度學生於各次會議反映考試相關情況:

(一)部分教師採用投影方式,但試題較多或教室空間較大,學生無法看清題目。

(二)部分老師請學生自行印製考卷。

(三)部分考試時間未安排於上課時間,另安排於晚上考試,造成部分學生考試衝堂。

二、為避免以上情況發生,建議授課教師採以下方式:

(一)將考題上傳iClass,讓同學可以完整檢視考題。

(二)113學年度起,印製考題費用已編列於各學系預算中,老師可請系所協助印製考題。

(三)於上課時間考試,若安排於晚上考試,全班同學不得衝堂。

三、考試週如授課老師自行安排考試,相關考試規定依授課教師規定辦理:學生考試違規:由監試人員依據「淡江大學考場規則」及「淡江大學學生獎懲辦法」之規定,於學生事務資訊系統的獎懲系統提出懲處建議,相關資料紙本移送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辦理。需檢附之「考試違規及告知紀錄表」,表單放置於生活輔導組網頁之表格下載專區,考試前請先下載表單備用,網址:( https://reurl.cc/5O3bQG )

Q3:期中、期末、畢業考試請假應如何辦理?

A

一、期中、期末、畢業考試請假,請依學務處請假規則辦理。

  二、考試請假核准後,由任課教師自行安排補考。